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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18-01-25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办公室津丽党办【2018】2号文件要求,东丽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本区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局按照《决定》要求,号召全体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执行。

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家长朋友,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幸福,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共同努力,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东丽。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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