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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考核制度 校务公开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15-08-26

天津市八里台第一中学校务公开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校务公开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依据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党支部、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实施。根据确定的考核对象、内容、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第三条考核对象  

党支部、校行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有关职能部门。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校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贯彻中央、市、区、局有关校务公开的各项决策、原则、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具体安排部署、领导、组织推动校务公开的情况。  

2.本校校务公开的情况  

3.完善校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抓典型、抓落实以及对校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  

4.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情况等。  

(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  

1.协助党支部、校行政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建立校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及贯彻执行情况。  

3.实行公开合规、合法的情况。  

4.结合各自职责在校务公开中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  

采取经常性考核和专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年度考核进行。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  

第六条考核程序  

(一)考核小组制度方案,考核前通知,要求被考核部门及人员进行自查。  

(二)考核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民主评议等。  

(三)考核作出综合评定,相关人员签署认定意见。  

第七条考核标准  

(一)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实施措施是否具体有力  

1.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党、政领导班子把校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认识高,亲自抓,责任到位,措施得力。  

3.健全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4.制定了校务公开制度。  

5.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是否规范化、制度化  

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校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等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校务公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明显效果。  

(三)教职工是否满意  

1.经过民主测评,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满意率70%以上。  

2.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证。  

3.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民主权利得到落实,并不断向民主管理的新领域拓展延伸。  

(四)是否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1.校务公开凝聚了人心,调动了积极性。  

2.干群关系和谐稳定,教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3.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提高,教师福利有所改善。  

(五)是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1.党政领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宗旨意识、勤政廉政意识、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干群关系融洽,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  

2.学校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得到落实。  

3.在年终考核、干部考察中,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信任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把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对于违反校务公开制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应该实施责任追究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务公开方案  

为执行上级有关实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崔洪顺  

组员:王庆利、魏永强、徐俊银、宋永君、徐振鸿、李增来、陈淑玲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李增来  

组员:宋永君、冯惠利、马春玉、刘宗艳  

二、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校务公开情况予以监督。  

三、学校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规划计划,各项改革方案,领导年度述职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2.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等;  

3.学校评优、奖罚情况;  

4.教师福利、奖金的分配情况;  

5.学生推荐、评选三好生及其他评优情况;  

6.按行风建设要求,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使家长清楚的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校务会、教职工会议、校务公开栏  

五、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商议,后召开教师会议进行讨论,最后由校长决策。  

六、公开内容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项制度的修订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全体教师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后正式实施。  

2、学校的各项年度、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工。  

3、行政主要领导的任期述职报告,要在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4、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年度经费预算时,领导班子应讨论,尽可能地合理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2、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3000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3、每学期末学校应将经费收支情况贴上校务公开栏,向教职工公布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学校评优、报优公开的实施办法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领导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按“德、能、勤、绩”全面公开对教师业务进行考评,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本次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7、对教师的年度考评,应按程序教师自评,然后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评,考评后应把考评结果上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8、教师职称评聘:先由学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学科小组初评,评聘小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教师意见,最后由校行政会评定、上报。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四)、学校重大福利、奖金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教师已经通过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埭头小学教师业绩考评方案》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班子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五)教职工的计生管理公开。  

由校长亲任组长,一名副校长协助卫生教师分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计生工作进行公开管理。全体教职工的婚育、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申领生育计划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应公开。  

(六)学校对外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春游、秋游、观看电影、戏剧、参观、社会实践等,组织者应先征求学校领导学校意见,须向学生收费的须提前经领导同意,待征求上级及家长同意后,方可按实收取。  

2、学生的书杂费,应严格按“一费制”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实行亮牌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均上墙公布。所收书杂费应严格按“收支两条线”上交区财政局。  

3、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