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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21-09-20

咸水沽第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津南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加强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我校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我校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制定出台的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措施,按照市教委通知要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此制度。

一、读物管理原则

1.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明确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坚决不推荐或选用。

2.家校共育营造良好阅读氛围。要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读物选用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