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
暨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天津市教育大会相关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的人才观,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引领下,教育教学全面关注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与方法,关注学生学习品质的提高、关注学生成长环境的优化,积极创造“适合每一个孩子”的教育。根据市教研室《关于开展天津市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暨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评选工作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暨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准确把握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课堂教学(学前教育活动)的育人功能;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学前教育活动应注重向寓教于生活、寓教融于游戏、寓教融于快乐成长的理念转变),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注重教学(学前教育活动)关键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创设真实情境,优化课堂教学(优化入园教育、幼小衔接等教育活动),适应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针对我区基础教育改革出现的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通过课堂教学(学前教育活动)这一育人主渠道,引领我区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二、活动主题
坚持教学主阵地,让每一个心灵经历自己的课堂
三、活动方式及活动时间
1.活动方式:本届活动分为校级(镇)评选与推荐、区级评选、市级认定与审核、成果展示与分享四个阶段进行。
2.活动时间:
(1)校级评选与推荐时间:小学2019年下半年,中学2020年上半年,幼儿园2020年下半年。
区级评选:小学2020年上半年,中学2020年下半年,幼儿园2021年上半年。
(2)市级认定与审核时间:小学,2020年下半年;中学,2021年下半年;学前,2022年下半年。
(3)成果展示与分享:各学段市级认定完成之后,成果汇报展示即可与各类教研活动相结合,依次展开。
四、参评条件
各镇中心校、各中学、各幼儿园要对参评教师的条件做好严格审查工作。
1.任教年限
参加市级认定时,小学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中学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学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青年教师创优课”参评选手的教龄要求在5年至15年;“中年教师优秀课”参评选手的教龄要求在10年至25年。
2. 师德表现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善于做学生锤炼品格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引路人;能够做到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积极进取,勇于奉献。
3.专业素养
能主动学习新课改的理念,并能有针对性的将课改的理念融入到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较扎实的本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与科研任务。除专业知识与技能等基本素养外,还应具备较强的课程整合、资源开发、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学生发展指导、教学评价等能力素养,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同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五、评选内容
1.评选内容
本届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活动(中小学为课堂教学,幼儿园为半日教育活动)、教学反思三部分。
教学活动(学前教育活动)要体现以学生(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与方法(幼儿成长过程),注重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体现学生动脑、动手、动情的三位一体;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要体现目标的清晰性、结构的完整性、方法的适恰性、学生的主体性、师生的互动性、评价的激励性、目标的达成有效性等方面要求;教学设计、教学活动、教学反思能够互为印证,同时又能够体现参评教师专业追求、专业能力、技术素养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水平。
教学活动评价以各学科(学段)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为依据。
2.评选学科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教育单独申报)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初中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教育单独申报)
注:本届评选创新课程(含书法)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参评,地方课程暂不参评。
(3)学前:幼教全科
六、评选过程
校级评选及区级优秀活动推荐
本届活动中学、幼儿园以校(园)为单位,小学以镇为单位进行,由各校(园)具体负责实施。各校(园)、各镇在评选活动基础上,按照区教研室下发的推荐上报名额推荐参赛人选上报区教研室。
七、组织实施
1.评选要求:
(1)各镇、校(园)要依据本通知精神和各项要求,认真规划、精心设计本届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好各学段、各学科的评选活动,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出推荐区参赛人选。
(2)评选活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结果要公示满五个工作日,评选过程资料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证。在评选活动任何环节如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区教研室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上报推荐区级参赛名单
小学2020年1月10日,中学2020年6月26日,幼儿园2020年12月2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上报区教研室办公室,选手上传参赛参评码另行通知。
3.区级参赛推荐名额分配:
小学:
小学以镇为单位,
双桥河镇每学科2人;
双港镇、辛庄镇、八里台镇、葛沽镇、北闸口镇每学科3人;
咸水沽镇、小站镇每学科4人。
中学:
中学每校每学科推荐2人。
幼儿园:
津南一幼8个半日教育活动;
津南三、四、六、十五幼6个半日教育活动;
津南二、五、十、十一幼4个半日教育活动;
津南七、八、九、十二幼2个半日教育活动。
4.参加区级认定的教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津南区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创优课或优秀课)”暨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评选申报表。申报表中参评教师简历含工作经历、个人获奖情况、发表论文及专著情况、作课情况。
(2)课堂教学(半日教育活动)实录,必须是参加本届评选活动中的课堂(半日教育活动)现场实录。
(3)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
附件1:津南区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创优课、优秀课)申报表
附件2:津南区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创优活动、优秀活动)评选申报表
附件3: 津南区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暨幼儿园第十一届“优秀教育活动”评选工作认定教师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4:天津市中小学第十届双优课“课堂教学评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