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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定期检查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17-08-20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天津市小站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