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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17-09-12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保障我校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齐心协力、协调一致为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完善综治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建立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综治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对策。  
2、充分发挥技防设施的作用,争取各方面支持,对有技防要求而未安装部位继续添置,重要的部位安装探头等监控设施,尽可能扩大校园的覆盖面。学校的设施、设备确定专人管理和维护,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力度,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维修,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在规定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情况。  
3、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防范机制,充实学校保卫力量,坚持抓好日常性检查,落实各类值班、24小时巡逻、巡查制度,动态把握校园内部情况,预防和减少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4、充分认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使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5、主动同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大力整治治安、文化、卫生和交通环境。对于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秩序。  
6、完善考评奖惩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考核细则,加大检查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