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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学教职工“底线化”要求
作者:本站讯 时间:2017-03-28

 

天津市第五中学教职工“底线化”要求(试行稿)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底线化”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做到“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行为准则。

2、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人事安排,履行岗位职责。

4、爱护学校公物、维护学校声誉。

三、具体内容:

全体教职员工

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职员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2、按时参加升旗和全体会以及学校召集开展的各类活动。

3、教职员工着装要求整洁大方、不浓装艳抹,不染烫怪异颜色、发型,穿着打扮符合教师身份。

4、教职员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文明用语。

5、校园内不准骑车。

6、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工作时间内,严禁用电脑、智能手机等办公通信设备从事网聊、炒股、玩游戏、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组织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校内吸烟;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及酒后上岗工作,因饮酒导致影响和延误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7、在各项工作上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任课教师

1、不准有违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不准讽刺、挖苦、岐视、辱骂学生,把学生轰出教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4、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准向师生推销商品。

5、不准乱办班、乱收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6、不准上课使用手机,不坐姿上课。

7、严格执行学校颁发的课表,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缺课、不私自调课。课前2分钟铃任课教师要求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8、按照《天津五中教案书写要求》见附件,书写课时教案,开学前超两周备课,平时超一周备课;

9、按照《天津五中作业批改要求》见附件,合理布置家庭作业,做到认真批改,及时落实;

10、按照《天津五中集体备课要求》见附件,按时参加学校每周集备活动;按时上交教学计划和教案。

11、按照《天津五中校本课程管理要求》见附件,认真开发、开设校本课程;

12、按上级部门及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做课、听课、评课、竞赛、培训、教研、论文等工作。

13、服从学校安排的月考、期中、期末检测监考及社会性考试监考工作。

14、考试学科在历次统考中,应达到区正常位次,非考试学科认真组织教学和各项活动,达到国家及学校教学目标的要求。

15、各集备组要围绕教育教学承担一个科研课题。

处室人员

1、以“服务一线”为根本,遵守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流程,履行岗位职责。

2、处室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3、做好校外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不推诿、不懈怠,做好第一接待人。

4、做好与校内外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展现五中人良好风貌。

5、服务保障部门对于各类工作要及时有效处理。

 

 

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天津市第五中学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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