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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学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本站讯 时间:2017-03-28

天津市第五中学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红桥区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红教发〔2017〕6号)及教育部、市教委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着力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积极稳妥推动学校课程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动我校义务教育现代化达标建设,增强办学活力,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

2.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遵循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与个性发展,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切实保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加强统筹规划。努力推进我校特色化发展,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强化业务和行政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学区交流共享作用,积极稳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

三、主要内容

1.成立课程发展研究中心

设立学校课程发展研究中心,基于学校办学价值追求、文化传统实际、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等逻辑起点,整合各学科的优势资源,对课程规划、开发、实施、培训、评价等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引领,促进校本教研工作从课堂到课程的转型。

2.构建新型课程体系

借助学校课程发展研究中心的力量,深化课程建设。以学校“自主发展 艺体见长”特色建设为引领,落地国家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积极构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相结合的课程体系。

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总结我校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兴趣小组选课走班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选课制、走班制等相应制度建设。完善课堂过程监控和学期末成果展示的管理,确保课程有序开展、有效开展、有质开展。

4.建设创新实验室、社会实践基地

我校办学特色建设为引领,以“多样化、个性化、校本化、信息化”为发展目标,我校开展创新实验室的试点工作。以创客工作室”为中心,开展 3D打印、3D绘画、航模、足球机器人、编程、无人机航拍等创新实验内容,以课程、社团等方式形成校园网状辐射,为学校逐步实现科技创新、技术创新,为课程改革中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做出尝试。

积极延展课堂,拓展学生学习、实践平台,积极与学区共建校联合,积极挖掘资源,为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综合素质提供可靠保障。

5.推动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体系建设

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组织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微课程建设,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学区学科相结合的课程共享平台。

6.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积极与天津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联通、对接,实现信息的畅通。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测评网的横向联系以及市区校三级纵向管理。修订和完善我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实施。逐步构建区、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形成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在内的多角度、立体式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分析体系。

7.推进全员培训和特色试点

针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课程改革,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区级、学区、校级三级通识培训工作。针对课改系统工程,组织骨干教师、职能干部进行学科建设、职能建设等专门培训和研究。组织职能部门、学科组选择开展课程建设、创新实验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相互借鉴。

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2016—2017年进行专项实践研讨,具体工作如下:

2月下旬,研究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3-4月,组织职能干部、骨干教师参加市区培训;

5月,开展创新实验室专题汇报研讨;

5月底,完成与市区信息化平台试运行工作对接;

6—7月,做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第一届的课程建设、师资调配等准备工作;

8月,全面进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运行阶段。

五、保障措施

1.完善职能,加大投入

成立我校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分管校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网络中心、科研处、体卫艺处、人事、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研究、指导、服务改革的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各负其责,组织实施。

2.鼓励创新,做好宣传

鼓励全体干部教师积极参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对在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及时总结、表彰和推广。

广泛宣传改革的理念、意义和政策措施,推介改革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教育改革,共同为改革平稳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3.开展评估,有序推进

充分发挥督导职能,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校级督导机制,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项督导评估,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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