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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讯 发布时间:2015-06-15

2015年咸二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等系列评优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渠道作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不断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评选条件  

1.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要求进步,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在校内外文化、科技、艺术等各类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本学年第一学期操行评价等级为“优”。  

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应用,学有所长;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本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准)。  

③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社会适应能力强。  

2.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同层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②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③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3.“三好”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委会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得到校内外广泛认可。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班风正、学风浓,成绩显著。全班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1)中小学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参照区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实际学生总数的15%,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不另外计算。  

2)本年度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三好”学生、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各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  

3)本年度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典型代表,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各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各学段普通年级的“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数不得与毕业年级的名额数混用。  

4)残疾优秀学生在培智学校及普通学校的残疾学生中参照“三好”学生条件评选(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评选比例随“三好”学生评选一同产生,不再单独评选,名额数含在“三好”学生总数当中。  

5)学校依据评选条件,综合班级工作评估成绩和任课教师意见确定校级三好班集体候选班级,校级候选班级在业绩汇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校、区级“三好”班集体(校级名额17个,区级“三好”班集体名额高中2个,初中2个)。  

6)市级“三好”班集体在区级“三好”班集体中推荐,学校根据学期考核成绩结合班级实际教育效果综合考虑:高中前两名,初中前两名为区级三好班集体候选班级,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无异意后确定为区级三好班集体,向区教育局推荐作为候选班级参加市级“三好”班集体的评选。  

7)设立学生监督员4人全程参与评选,评选完成之后,由学生监督员填写评选工作反馈表,连同材料上报.  

8)各年级务必按时完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上报审批工作,过期不再补办。需上报的材料包括:公示材料、汇总表、反馈表、花名册(市级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区级一式三份、校级一式一份)、登记表(市、区级一式一份)。所有表格一律上交电子版,事迹要填写详实.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禁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指定,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投票方式由学生盲目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  

1、3月11日—3月16日:德育处制订评选方案,提交校行政会讨论通过,评选方案上报教育局德育科审核。  

2、3月18日:班主任会组织班主任学习学校评选方案,掌握评选条件,布置评选工作。  

3、3月19日—23日: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提名班内“操行评价等级为优、学习成绩优良、体育达标良好等级以上”的学生为“三好”学生预备候选人,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4、3月23日:校会组织学生宣传发动,学习学校评选方案,让学生掌握评选条件;被提名的预备候选人在班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之后进行学生民主评议。  

5、3月23日—24日:班主任组织本班科任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学生民主评议占90%、科任教师评议占10%的权重,等额产生本班校、区级“三好”学生正式候选人名单。校、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班主任、年级主任参照此条款进行。  

6、3月24日:根据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各班产生市级预备候选人,班主任将市级预备候选人名单上报到年级主任。  

7、3月24日—26日:年级在明显位置公示本年级市级预备候选人名单。  

8、3月26日-3月27日:年级主任负责组织市级预备候选人在年级内进行公开展示,年级学生代表(各班学生代表数原则相同)、科任教师民主评议,学生、科任教师评议各占50%的权重,等额产生本年级市级“三好”学生正式候选人名单。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此条款进行。  

9、3月27日—4月1日: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各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及意见上交学校德育处。  

被推荐的区级“三好”班集体需要报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既要体现班级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字数3000。  

10、4月3日:市级候选人名单经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11、4月3日:行政会通过后德育处在校园明显位置张榜公示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  

12、4月6日: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校在正式填写评优的各类登记表、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德艺科审批。  

五、评选规定和要求。  

1、必须按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每一项工作,既不能拖沓也不能搞简单化省略环节。  

2、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不能搞包办代替。  

3、三好生评选工作是本学期工作的一件大事,要求各班主任、年级组长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仔细、保质保量、准确无误地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切忌出现失误或误时。  

4.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特将它纳入三、四月份班主任考核之中。

 

后附:名额分配表  

咸水沽第二中学  

2015年3月11日